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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外资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长沙公司注册 2021-03-22 10:52 浏览次数: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03000

实施编码

11430100MB1970981F300013100300064

业务办理项名称

外资普通合伙企业设立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30100MB1970981F300013100300064

委托部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联办机构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430100MB1970981F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事项状态

发布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事项版本

162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正副本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样本

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正本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中心二楼C厅C7-C11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来源渠道填报须知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申请人自备

填报须知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4“联络员信息”及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受理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申请人自备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其他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其他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1;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其他

材料下载:

长沙市外资普通合伙企业设立_合伙企业设立登记_示例样表 .doc

长沙市外资普通合伙企业设立_合伙企业设立登记_空白表格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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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1、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核

审批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办结

审批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