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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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100013100300050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100013100300050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暂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局(署、会) |
实施主体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0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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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服务大厅一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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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公司章程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由全体股东签署。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暂无 | 填报须知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住所使用证明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变更名称的,应当先进行企业名称变更自主申报。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2、租赁房屋作为住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和房东身份证明。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提交住所所在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的,请登录长沙市商事服务管理平台经营范围咨询系统申报并生成验证码。变更股东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需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提交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及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暂无 | 填报须知 涉及前置审批的,需获得前置许可。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材料下载: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董事会、监事会)_示例样表 .pdf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不设董事会、监事会)_示例样表 .pdf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董事会,监事会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不设董事会,监事会(1)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公司章程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_经营场所使用证明_空白表格 .doc 您也可添加客服微信直接获取最新材料 |
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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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与审核
审批标准:(一)受理岗位职责与权限: (1) 核对资料的齐全性。 (2) 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登记。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资料清单。(二)审核(有前置许可的公司办理登记业务)岗位职责与权限: (1) 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2、告知与发放
审批标准:(一)告知与发放 岗位职责与权限: (1) 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出具营业执照。 (2) 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并在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保留。 (3) 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出具《驳回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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