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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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100013100300038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100013100300038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暂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局(署、会) |
实施主体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00006154174W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0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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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服务大厅一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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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附表1“负责人信息”及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请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受理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暂无 | 无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下载: 长沙经开区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_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_示例样表 .pdf 长沙经开区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_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_变更决定书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_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_空白表格 .doc 长沙经开区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_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_空白表格 .doc 您也可添加客服微信直接获取最新材料 |
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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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已成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2、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与审核
审批标准:(一)受理岗位职责与权限: (1) 核对资料的齐全性。 (2) 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登记。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资料清单。(二)审核(有前置许可的公司办理登记业务)岗位职责与权限: (1) 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2、告知与发放
审批标准:(一)告知与发放 岗位职责与权限: (1) 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出具营业执照。 (2) 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并在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保留。 (3) 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出具《驳回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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