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基本编码 |
00011100300Y |
实施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400011100300Y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400011100300Y07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暂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35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审批结果样本 |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正本 民非正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民非正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正本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11号窗口行政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
加盖公章并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说明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必须真实,清楚描述申请变更事项与理由 受理标准必须真实,清楚描述申请变更事项与理由 |
加盖公章并有理(董)事会成员签名通过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必须真实,阐述理事会对变更事项的意见,并附理事亲笔签名 受理标准必须真实,阐述理事会对变更事项的意见,并附理事亲笔签名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直接登记的无需此项)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2、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已变更相关内容的证照 受理标准批文提交原件,证照提交复印件 |
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说明及章程核准表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除变更事项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得自行增减 受理标准对章程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民政部门核发 |
填报须知 原件 受理标准原件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经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受理标准经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变更具体事项的补充材料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变更名称:需提交名称核准材料 变更地址:需提交住所证明 变更开办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 变更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受理标准变更名称:需提交名称核准材料 变更地址:需提交住所证明 变更开办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 变更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
材料下载: 芙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_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_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_空白表格 .docx 芙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_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正本_空白表格 .jpg 芙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_空白表格 .jpg 芙蓉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_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副本_空白表格 .jpg 您也可添加客服微信直接获取最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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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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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对材料进行形式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其原因。
2、初审
审批标准: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3、审核
审批标准: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4、审批
审批标准:审核材料,下达行政许可决定
5、办结
审批标准:打印、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