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400013100300031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400013100300031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暂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02MB1577899Q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三条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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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172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审批结果样本 |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1号、5--8号、10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非公司外资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清算报告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合伙人会议决议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无 |
材料下载: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空白表格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3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3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04合伙人会议决议_空白表格 .doc 您也可添加客服微信直接获取最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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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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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
2、办结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