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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长沙公司注册 2021-04-08 15:22 浏览次数: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03000

实施编码

11430102MB1577899Q400013100300031

业务办理项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30102MB1577899Q400013100300031

委托部门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联办机构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430102MB1577899Q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三条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事项状态

发布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事项版本

172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样本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1号、5--8号、10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A4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申请人自备
填报须知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非公司外资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受理标准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清算报告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申请人自备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合伙人会议决议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申请人自备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材料必要性:必要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材料备注:无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材料下载: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空白表格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3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05清算报告_空白表格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3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_示例样表 .doc

芙蓉区有限合伙企业注销_04合伙人会议决议_空白表格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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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

2、办结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