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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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400013100300047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400013100300047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暂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第五十三条。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全省统一设置为6个工作日,省局、各市州可以修改,但不能大于6个工作日。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162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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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 内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内资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03-06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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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1、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受理标准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营业执照。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由登记机关核发。 | 填报须知 1、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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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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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企业应当为已在该登记机关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已经在该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
2、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相关裁判。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申请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2、审核
审批标准:申请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办结
审批标准:打印送达撤销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