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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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005000 | 实施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400013100500004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400013100500004 |
委托部门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联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3012100615406X1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第四十二条。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注销承诺时限全省统一设置为6个工作日,各市州可以修改,但不能大于6个工作日。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事项状态 | 发布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事项版本 | 0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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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
二、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03-06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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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填报须知 所有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 受理标准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由登记机关核发。 | 填报须知 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空白表由登记机关发放,由申请人填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向登记机关提交(其中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相关人员提供)。 | 填报须知 所有项填写必须真实、齐全; 申请书指定位置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受理标准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清税证明文书由税务机关核发,由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但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 填报须知 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否则需要提交。 符合填报须知的要求,并符合法定形式。 |
材料下载: 长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_(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_示例样表 .doc 长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_“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_空白表格 .docx 长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_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_空白表格 .doc 长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_(注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_示例样表 .doc 长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_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_空白表格 .doc 您也可添加客服微信直接获取最新材料 |
四、受理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非法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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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企业应当为已在该登记机关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合作社决定解散分支机构;
2、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1、受理
审批标准:申请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2、审核
审批标准:申请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办结
审批标准:打印送达营业执照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
以上信息整理自长沙市政务服务网,具体详情以官方页面公布为准!